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其他公告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基本账户及案款诉讼费专户开户银行比选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5 17:55:44 打印 字号: | |

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拟对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基本账户及案款诉讼费专户开户银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10506)组织比选活动,通过中国招标采购信息网、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zgzy.chinacourt.gov.cn/)上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川财规〔2018〕17号)的相关规定,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遵循依法合规、公正透明、安全优先、科学评估、权责统一的原则,采取比选方式选择1家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及案款诉讼费专户,合作期限为5年(以合同签订日期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四部分)

二、供应商参加比选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八)上年度在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B等及以上;

(九)按规定获取比选文件;

(十)授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代表证明材料;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费用

3.1获取时间:2021年052009:00至2021年0525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现场发售。

3.3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份。(比选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3.4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

在(www.ronghuigr.com)网站上缴费后现场或远程获取比选文件。注册登记联系电话:400-618-9722。现场获取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比选文件提供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四、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05311430分(北京时间)。

请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比选文件相关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比选人: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

联系人:陈先生

 话:0813-4706107

2、比选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4幢10层02号

联系人:邹孟根

 话:0813-5358882

 真:0813-5357779

电子邮件:SCRH_ba@163.com

 


 
责任编辑:自贡中院管理员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