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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泸州两地法院建立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纽扣法庭”工作机制
作者:唐一银  发布时间:2021-10-14 15:54:34 打印 字号: | |

10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题为《共同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主旨讲话,号召加强合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与此同时,在沱江河畔的一个小镇上,一群有着不同口音、来自不同城市的法院人也在为了生态文明建设共同努力着……

沱江,长江的一级支流,是四川的重要河流之一,以3.5%的水资源支撑了全省30%的经济总量和26.2%的人口,如何做好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一直是全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

为了打好这场攻坚战,自贡中院落实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联合泸州中院依托泸县法院牛滩法庭和富顺县法院赵化法庭建立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纽扣法庭”工作机制。该机制首次将诉源治理融入到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中。

沱江沿岸的法庭星罗棋布,牛滩法庭与赵化法庭“牵起手”,就像纽扣一样系在了沱江上。当沱江流域内的“纽扣法庭”越来越多,沱江的“司法外衣”就会越扣越紧,牢牢守护着美丽的沱江风光。

这些小“纽扣”将发挥以下用:一、联席会议机制。两地法院定期轮流召开环境资源审判联席会议,建立稳固的环境司法保护战线,推动区域内环境法治的进一步完善,统一环境司法裁判标准,提升司法公信力。二、信息共享机制。两地法院借助“纽扣法庭”工作机制,推动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共享和典型案例打造,促进区域内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和水平,实现区域内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共同打造生态修复基地。在两地共同选址建立生态修复教育示范基地,针对环境资源案件中涉及水资源生态修复工作,采取集中增殖放流的形式,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维护生态文明。四、共同推进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媒介优势,相互推送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及相关信息,利用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联合开展进村社、学校等法治宣传,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司法保护的社会影响力。

签约当日,泸县法院、富顺县法院走进赵化中学校联合开展环保法治讲座,赵化中学校八年级全体师生参加了讲座。讲座围绕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并联系“三清山巨蟒峰案”“泽让甲失火案”等时事热点,以及两地法院所办理的环境资源案例,给学生们上了生动一课。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讲座,对环境保护有了更深的理解,也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今后要从自身做起,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沱江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路上的第一颗“纽扣”已经扣上,接下来流域内七市将持续同向发力,扣好、扣紧流域间所有“纽扣”,为沱江流域生态环境穿上绿色司法“保护服”。   


 
来源:立案一庭
责任编辑:自贡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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