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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暨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推进会在富顺县法院召开
  发布时间:2022-11-08 22:16:5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和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1月8日,自贡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暨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推进会在富顺县法院召开。
   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富世法庭、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调处中心,富顺县法院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党建文化阵地、执行信访接待中心等,现场观摩示范法院创建工作成果,亲身感受辅助事务集约办理的成效。
   会上通报了全市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测评工作情况,对全市法院2022年度人民法庭工作单独考核办法进行了解读。

富顺县法院就示范法院创建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其他区县法院围绕思想政治建设、审判执行质效、人民法庭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诉源治理等方面进行汇报,既亮了“成绩单”,又找准了“短板和不足”。

会议指出,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是最高人民法院报请党中央批准、统一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人民法庭立足职能、服务乡村振兴的必然之举。“两项工作”是“六个坚持”在人民法院的生动实践。两级法院必须拿出信心和决心,发挥“拼”的精神、“闯”的劲头、“创”的勇气,推动两项工作成果常治长效、出新出彩。

会议强调,两级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政治机关”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真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厚植“人民至上”情怀,一体推进“法院、法庭、法官”建设,聚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发扬斗争精神,辩证把握对标推进与重点突破、过程控制和结果导向、机制构建与工作落地“三对关系”,勇于直面问题,坚定必胜信心,争取实现首批争创挂牌。

会议要求,紧盯目标抓攻坚,聚焦示范创建重点工作和核心办案指标,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上下功夫。结合“感受公平正义”专项活动、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等整改提升。要坚持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聚合力,推动“两项工作”落地落实。突出经验信息报送重点,持续加强内外宣传力度,在全国、全省工作中继续发出自贡法院声音、创造自贡法院经验,做到“墙内开花墙外香”。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对接大政方针,持续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进一步发掘工作创新举措、群众贴心举措,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期待,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自贡、法治自贡建设。 坚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巩固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成果,持续整治审判执行中的顽瘴痼疾,不断优化审执流程,让群众切实体验到司法温度。

自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洪汛,富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林森出席会议并作讲话。自贡中院部分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区(县)法院院长、分管示范法院创建工作院领导、分管人民法庭工作院领导、示范法院创建工作牵头部门负责人及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会议。会议由自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文主持。

 
责任编辑:自贡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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